獎學金

有庠獎助學金

  • 凡參加大學個人申請入學、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或考試入學分發進入本校學士班,依學生入學資格,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對應之總級分在累計百分比85%以上,或指定科目考試為錄取學系採計科目(至少三科)成績原始總分在累計百分比前15%者,第一學年學雜費相當於國立大學收費標準。上述學生於二至四年級時,前一學年成績班排名前三名,操行80分以上,且未領取海外交流基金補助者,當學年學雜費得相當於國立大學收費標準。

  • 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前學年成績於各班前三名,操行80分以上且前一學年所修習學分數不低於(含)32學分者,第一名發給10,000元之獎學金,第二名發給8,000元之獎學金,第三名發給6,000元之獎學金,若符合資格者因故懸缺,不得遞補。

【 其他校內各項獎助學金資訊 】